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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思范文学屋 > 来不及说再见陈晞杨格 > 第14章
 
杨乐的头发是烫过的,在耳朵下有几缕花型,很优雅大气,让她那精致的小脸多了几分成熟,她上衣着蕾丝打底衫,以及长款毛线连衣裙,下衣着黑色九分牛仔裤,外衣搭黑色长袖大衣,脚踩一双金属钉花黑色平底皮鞋。整个人优雅大气。

我依旧是黑色长袍加身,内搭简约白衬衫,下身着黑色长裤,脚上依旧是那双高跟黑色皮鞋。我想走成熟路线,奈何长了张圆脸,什么衣着打扮在自己身上都好像减了分,我把头发高高地束起,尽可能的做到简单大气,脸上的妆容也跟着清爽了许多。

我们两人一并出了屋子,电梯里的电视还在播放着那则租房的信息,杨乐说那是很失败的广告,自己从来没有停过那么罗嗦的话语,与字字千金的道理完全违背,让人看着心烦。

我觉得,广告都是让人心烦的,只有电视剧才能走到我的心里。

而我应聘的就和广告有关系,我似有所思地重视起她的话,广告文案自己只接触了些皮毛,如果不是广告老师强行要求每个人写文案,我是连课都不想上的,如今听自己身边这位极其喜爱自己工作的女生的话语,我心里对自己的应聘很是担忧。

我清了清嗓子问她:“面试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?”

杨乐像被打断了自己的思路,看着我的时候表情很茫然。

“要注意什么吗?我面试时只做了自己该做,应该每个公司面试的程序不一样,你这样问我我一时也想不起怎么回答。”

“哦。”我的眼里满是失落,在认识乔方文之前,我勇敢多过足智,更像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性格,无论去哪里,自己都能卯足了劲儿去干,我乐观向上,积极面对生活,放在当下,小小的面试怎么会放在心上。

乔方文在最后带给了我强大的心灵冲击,可这样说又有点片面,一直被教育从自身找原因的我,知道自己明明就是勇敢不足,连他对自己的伤害一并抛开不去搭理。

我觉得自己很可笑。

电梯从12楼直下一层,杨乐是个个头矮小的女生,我一米六五的个子,她只到了我的肩膀,我先她一步走出了电梯,之后杨乐赶了过来。

她很亲切的问我能不能互相缠着胳膊。

我没有拒绝,我相信很多女生都有这样的习惯,我和白皎在一起的时候,她总是不亦乐乎的用胳膊挽着我,无论出行到哪里,她总是最粘人的那个。

我不知道杨乐是不是也很粘人,可能只是习惯的问题,在这个不一定相等的公式面前,每个人都可能做着被动者,反正我是个向习惯低头的人。

我习惯依赖白皎以及乔方文,大学三年的时光,我做着温室里的花,享受着乔方文雨露的滋润,也享受着白皎绿叶般的陪衬。

我不知是不是没有细心考虑过他们而导致两人对自己的背叛,我用无数个夜晚去思考到底那里出了问题,为什么自己最在乎的两个人一起双双抛弃了自己。

我恼怒,气愤,感觉自己的良心被玷污,被撕碎,可我要强爱面子,总躲在黑暗里吧碎掉的心灵拼凑起来,虽然很不完整,可我也不能任由别人轻易的践踏,这有损于自己的自尊。

我接受面试的地点在另一个街区,乘坐地铁三十分钟可以到达,过了上班高峰的地铁有些凄凉,我们两人并排坐着,我在看手机,杨乐的耳朵上挂着耳机。

起初,她邀请自己一同听耳机里的音乐,我试了下,歌曲有点悲伤,自己听着更加的紧张,就把耳机挂回到她的耳朵。

我对面坐着的是位上了年纪的大爷,她是个不平庸做大爷的人,我在看到的第一眼,心里是这样认为的,他的耳朵是挂着耳机,不用想,我第一意识里面应该是什么情啊,爱啊,老掉牙的金曲,他还戴了幅眼镜,一架老花镜已经滑落到鼻翼两侧,他强逼自己的眼睛留着条缝隙,手中的手机快要搁到了天边,整个样子保持了大约十几分钟,翘着的二郎腿始终没有放下,我为其专心致志的精神庆幸,这是位紧跟时代潮流的老人,他的学习惊声值得别人竖起大拇指。

杨乐突然碰了下自己,我扭头,她不知从哪里找来了几张表情包,很滑稽可笑,我忍不住笑了起来,并嚷嚷着让她把表情发给自己。

杨乐说:“你把微信给我。”

我笑道:“我们是没有加微信吗?怎么感觉像认识了很多年的样子呢?杨乐,我真没发现自己的适应能力这么好,你一个大活人在这,竟被我当成了空气。”

杨乐一下子就尴尬了。

我忙解释:“是舒服的,这样子看来我很喜欢你,往常我和别人出去总是提心吊胆的。”

那是离开白皎之后我才发现的,自己对外界的事务很抵触。

杨乐撇了撇嘴,疑惑的看着我:“你害怕与人交往吗?”

“也不是,说不上的感觉,就担心别人不喜欢自己,那样相处起来不痛快。”

她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,转眼她就把表情发给了自己,我点开图片,饶有兴致地欣赏了一番,连连点头乐呵着:“不错不错,可以用它来索要红包了。”

我笑容未尽,对面的老大爷似乎是被我们的谈话干扰了,他一面不舍眼离开手机,一面向我这边瞟来,那眼神冰冷刺骨,好像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,看到这里,我的脑海里又想起了白皎,她也曾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。

是在认识乔方文之后。

杨乐肯定是和白皎不一样的,她拿掉了耳机,很平静地听完我的话,只淡淡地丢下一句:“你朋友真多。”

好朋友没有几个,如果要算上白皎的话,只有四个,我还是把她算在自己的好友圈内,她对自己不义,我不能以牙还牙地对她。

在很多时候,她都是我的精神支柱,在父亲离开后,她更是陪着自己度过大多数时间的人。我知道这种感情会跟着我一辈子,并且是忘不掉的,那平静地时光里有欢笑,泪滴,以及感动。

在我看来,杨乐的回答应该是羡慕,就像我羡慕白皎淑女一样,我的行为总像个假小子,做事儿也没头没尾,可她总像大多数女人想要成为的样子活着,过着谨小慎微,不急不躁,细水长流的日子。

第一次见她是在晚上,社团里的负责人举行了一场欢迎会,地点是在海边,晚上的海边美得让人窒息,海与天空共一色,深蓝的颜色冲刷了一天的兴奋,天空里的星星比往常自己看到的更加明亮。

我紧跟几个同乡的学生走在最后面,耀眼的霓虹灯在木质廊子上闪烁着,唤醒了寂寞与思念,寥寥几对情侣从人群中穿插而过,她们十指紧扣,互相依偎,诉说着彼此浓情蜜意白头偕老的爱情。

金黄的沙滩让人舒服,我脱鞋任凭沙子把双脚淹没也由着她们在脚逢里打闹,白天没有褪去的温度也弥留在皮肤上。

他们上了桥,一队呼啦啦地把一座浸在海里的桥占据着,我以为整队只有自己一个女生,他们两队依靠在桥边。

我走在最中间,想要走到桥的尽头看看,吹一吹海风,闻一闻空气里咸咸的海水味白皎站在最前端,她背对着我一身素衣长裙在风的叮咛下像有了翅膀,衣裙飘飘的样子很是美丽。

负责人看整队只有两个女生,他招呼我过去,也碰了碰站在自己身边的白皎,等她回眸的时候,我与她四目相对,并互相报以微笑。

聚会结束的时候,我们的默契让两人走到了一起,并且一走就是三年。

杨乐说,她从小到大的身边都是同学,没有好朋友,连幼时的玩伴都没有,我对此很是同情,我不知怎么安慰人,便夸下海口说。

“我做你的朋友啊!”

杨乐笑了,深红色的口红让她很有魅力,像大牌杂志留的美妆模特,吸引着地铁里的无数人的目光。

我也笑了,似乎往日那个天不怕地不怕,青涩的眉眼里透着单纯,整个青春年华写满了幼稚的我又回来了。

地铁到站了,我牵着杨乐的手最后出了车厢,我那惊为天人的铃声“爸爸去哪”的主题曲突兀地响了起来,左右人群里又呆滞的目光,与看这些大龄青年们相比,我更害怕接起手中的电话。

因为电话打来的是杨格。

我以为自己离开这个人了,可现实没有,我不仅没离开他,还理直气壮收了人家的娃娃。

“为什么微信不回复?”

他直率的质问让我跟着没好气,心想自己为什么要回你的微信,如今钱财两清,哦,虽然自己占了点小便宜,可并不代表自己这么个大活人就卖给他了。

其实刚才杨乐给我发照片的时候,我扫到了他的信息,自己是故意不去搭理他的。

“我没看到你的信息。”

我随便扯了个谎,并心平气和的装着无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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